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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两部门就出版融合发展发文:支持实体书店与电子商务合作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15-04-09   浏览:573次  

导读: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传统出版带来全方位、深层次、颠覆性的冲击。 王辰 头条资料 新华网北京4月9日消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四部分16条内容。 《指导意 ......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传统出版带来全方位、深层次、颠覆性的冲击。 王辰 头条资料

新华网北京4月9日消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四部分16条内容。

《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既有定性的内容,也有定量的要求。定性是指运用先进技术,走向网络空间,切实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定量是指力争用35年的时间,研发和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确立一批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示范基地(园区),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出版机构,建设若干家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出版传媒集团。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将传统出版的专业采编优势、内容资源优势延伸到新兴出版。

针对扩展内容传播渠道,《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实体书店与电子商务合作;探索以用户为中心的全渠道服务模式;建立出版网络社区等传播载体等。

《指导意见》重点提出要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要加大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项目补助等措施;加大国家出版基金对涉及出版融合发展的出版项目支持力度;继续实施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指导意见》最大亮点是明确在推动出版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版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各自的任务和责任,出版单位是出版融合发展的主体,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政策保障和管理服务。

上述负责人强调,出版融合发展要坚持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出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贯穿到出版融合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自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坚持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优势互补、一体发展。

上述负责人指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为出版融合发展营造环境。比如,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加快修订出台《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其次,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第三优化出版行政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严厉打击出版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尤其是网上侵权盗版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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