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大庆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第3号公告的公告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形势,经研究决定,撤销《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1年第3号]),民宗以及有关场所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部门指导意见执行。
取消停止举办宴会等大型聚餐活动限制,严格落实餐饮经营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要求,提倡预约限流,使用公勺公筷,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加宴会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专区就餐。
取消停止举办促销、展会等涉及人员聚集的大型活动限制,举办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护用品,举办大规模活动前要向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落实好相关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