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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先行!18项团体标准来了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0-12-07 09:04:06   浏览:27103次  

导读:前有圆通泄露40万条个人隐私信息,后有中国裁判文书网曝光2000多万部金立手机成 肉鸡,被暗中植入木马用以拉活非法敛财。 记者12月7日获悉,工信部在责令3家垃圾信息严重企业限期整改后,再次组织发布了18项团体标准,以组合拳的方式不断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

前有圆通泄露40万条个人隐私信息,后有中国裁判文书网曝光2000多万部金立手机成 “肉鸡”,被暗中植入木马用以“拉活”非法敛财。

记者12月7日获悉,工信部在责令3家垃圾信息严重企业限期整改后,再次组织发布了18项团体标准,以组合拳的方式不断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工信部方面表示,个人信息保护关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受到公众的高度关注,推动标准化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监管检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这次工信部组织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有针对性地制定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10项标准;对于广大用户特别关心的“最小必要”等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原则,也制定了《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8项系列标准,涉及图片、通信录、设备信息、人脸、位置、录像、软件列表等信息收集使用规范。

上述18项标准这次以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的团标形式发布,为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为企业合规经营明确规范要求。

工信部同时披露,相关标准凝聚了产业力量,美团、华为、OPPO、滴滴、字节跳动、拼多多、百度、阿里、小米等终端厂商、互联网企业、安全企业等均参与了制定工作。

记者注意到,如今公众个人隐私泄露的情况并非局限于快递领域,网购、房产、求职……消费者在各个领域都遭遇到信息“裸奔”的风险。一度雷声大雨点小的个人隐私保护,让人对商业营销和诈骗电话、短信不堪其扰。

在利益的驱动下,有人1元1条就能把用户的隐私信息给“贱卖”了,而2元钱能买上千张涉隐私人脸照等话题也多次冲上热搜触动社会神经。

近日邯郸市公安局侦办的一起案件发现,不法分子与圆通快递多位“内鬼”勾结,通过有偿租用圆通员工系统账号盗取公民个人信息,再层层倒卖40万条个人隐私信息至犯罪人员。

随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判决书,更是进一步触动了公众的神经。判决书显示,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逾2000万部金立手机沦为 “肉鸡”(即中了木马可被远程操控),这些手机用户不仅个人隐私信息被侵犯,其手机更成为不法企业和个人非法敛财的工具。

法院审理查明,北京佰策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金立子公司)合作,通过金立手机 “故事锁屏”软件版本更新将木马程序植入到用户的金立手机当中,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更新版本,接收 “拉活”(指拉升 APP 用户使用活跃度)指令,替其赚取 “拉活”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单位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徐黎、朱颖、贾正强、潘琦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值得庆幸的是,让人挠头的个人隐私泄漏治理问题也迎来了转机,有关部门正在逐渐加大治理力度。

近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就垃圾信息严重扰民问题,已经向长江时代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分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移动转售企业分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于限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在此之前,工信部已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换言之,未来这一规定一旦开始执行,有关部门也将拥有更强力的约束措施。

伴随着相关约束政策与惩处力度正不断水涨船高,今后我国对于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力度无疑也将日趋强化。

图片来源:工信部、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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