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发文,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这是永宁县公安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取得的最新成果,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了看得见、学得会的“样板”。这次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闽宁派出所是全区唯一一个榜上有名的基层派出所,实在是永宁公安的一件大喜事。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区、市公安机关和永宁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闽宁派出所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质量,将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抓法制就是讲政治,抓法制就是抓工作,抓法制就是抓队伍,抓法制就是抓业务的思想,将新时期党对公安工作的“十六字”总要求作为行动指南,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闽宁派出所领导班子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依法办事,在狠抓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和送教活动,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水平大幅提升。近两年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变更案件,辖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安全指数直线上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达到98%。2018年以来,闽宁派出所未出现因执法问题被追究法律责任和受到纪律处分。2016、2017、2018年连续三年获永宁县公安局绩效考核和执法规范化考核第一名。2018年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全区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永宁公安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更好的发挥闽宁派出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的发挥公安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原标题:《榜上有名!闽宁派出所获公安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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