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目前正值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分紧要。根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河北省政府决定,自1月24日起,启动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专门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建议广大人民群众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春节期间,不再走访拜年,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利用手机或微信拜年。
二、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取消一切大型聚会、节庆、文体等活动;尽量减少外出,不到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和人多集中的地方。
三、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对家庭内外环境开展大扫除,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要多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四、加强个人卫生意识。出门佩戴口罩,餐前便后、外出回家、接触垃圾、咳嗽或打喷嚏后要及时洗手、洗鼻;尽量避免接触禽畜,远离野生动物。
五、避免与湖北返乡人员密切接触;如有未排查到或漏登的返乡人员请主动到村委会进行登记报告;湖北返乡人员和密切接触的家人、朋友都要自觉开展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达到一个最长潜伏期(14天)以上;湖北返乡人员一旦发生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就地隔离,立即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10-2317601)。其他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患者,要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加大举报力度,如发现周边湖北返乡人员中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感染症状的病人应及时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疑似疫情,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举报电话:0310-2317601)
七、不造谣传谣,不哄抬相关物品物价,对造谣惑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厉打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导致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
■编辑:东 平
■初审:周慧文
■终审:房淑萍
秦 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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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ilicixian@163.com
爱磁县的你
原标题:《@磁县人!这个春节应该这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