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
包头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
严肃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促进包头市房地产中介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
近期
包头市住建局制定出台了
《包头市整治房地产中介
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方案》
在全市范围内专项整治房地产中介
特别是住房租赁中介
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房地产中介领域专项整治包括
1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2
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3
违规收费,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4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5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6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7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8
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9
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为确保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住建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属各相关部门、各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住建部门为成员的包头市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举报电话5128616,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实现 “三个一批”,即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中介,曝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取缔一批“黑中介”,从而有效遏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包头住房和城乡建设 包头日报微信 包头晚报
原标题:《内蒙古一市将重点治理这9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