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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18-12-12   浏览:349次  

导读:本文原标题:《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要被拆除!》“赣东新闻”由抚州市全媒体中心主办每天为你推送主流、好看、实用、有趣的新闻资讯 在这里,读懂抚州 扫描二维码关注为彻底遏制“两违”行为,维护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

本文原标题:《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要被拆除!》“赣东新闻”由抚州市全媒体中心主办每天为你推送主流、好看、实用、有趣的新闻资讯 在这里,读懂抚州 扫描二维码关注为彻底遏制“两违”行为,维护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为新区“三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12月11日下午,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召开!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近日,东临新区印发《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一、目标要求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为了彻底清算“两违”存量,遏制“两违”增量,确保城乡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实现“六个到位”:即摸底调查情况到位、典型案件深入查处到位、严重违章建筑拆除到位、违章建筑处罚到位、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到位、满足民需服务群众到位。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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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范围和对象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1.处理范围:东临新区下辖各乡镇(场)(核心区范围除外)。2.整治对象:占用集体土地一层以上(含一层)已完工未取得合法用地及建设手续的旧(危)房改建、一户一宅未批先建、一户多宅、少批多建、手续不全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三、处理原则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1.对严重违反东临新区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两违”建筑,依法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2.对群众反映恶劣的、党员干部参与的“两违”建设,经调查核实后,依法拆除在违法占用地上新建的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3.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接受处理的“两违”建筑,依法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的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4.对非法交易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在2018年12月底将土地退回原权属单位。5.对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两违”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其主动接受处罚的态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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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理办法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一)对严重违反规划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的处理。对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区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及情形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两违”建筑物,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二)对没有严重影响新区总体规划的“两违”建设处理。对自建自住没有严重影响东临新区规划的“两违”建设,由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按集中整治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税费和罚款后可补办用地及建设相关手续。(三)对非法交易土地的处理。对非法交易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责令买卖双方退款还地。凡在2018年12月底前主动退款还地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对拒不退款还地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人和事。(四)对“两违”处理税费收取标准。各乡镇(场)参照2017年处理标准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此次具体收费标准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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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步骤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管委会召开启动“两违”集中整治布置会,乡镇(场)在2018年12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期间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专门的宣传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网络微信、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集中处理“两违”工作的相关政策。各乡镇(场)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全区上下营造集中处理“两违”的良好氛围(新区举报电话:0794-7825651)。 (二)全面查处阶段(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月31日)。 未违反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区规划且可以改正消除的“两违”行为,户主自愿接受处理的,由“两违”建房户本人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所属辖区乡镇场提出申请。对申请处理的“两违”建筑物,由乡镇(场)、村、组干部进行现场核实确定,并签字认可,留下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做到一户一档。对现场认定符合办理条件的“两违”建筑物,乡镇(场)按集中整治标准填写审批表、收缴罚款及相关税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2月1日至2月28日)。 在完成“两违”处理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管理。要建立完善“两违”打击和建房管理的信息共享机制、日常巡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对处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环节,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各乡镇(场)、区直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联动,齐抓共管,为我区今后的“两违”打击和建房管理汲取宝贵经验,夯实制度基础。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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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政策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1.对党员干部、职工非法买卖土地、用于本人建私房,在2018年12月16日前主动到区“两违”办申报,主动要求接受处理,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否则,经调查发现或经举报调查核实的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理。2.区直供水、供电、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等相关部门,不得为未处理的“两违”建筑提供服务,否则视情节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3.砖厂、石渣厂等相关建材企业不得为“两违”建设提供服务,否则视情节给予停电、停产等处罚措施。4.对阻挠“两违”集中处理,不听劝阻,寻衅滋事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5.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建房未完工的一律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已完工的按市场评估价收取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手续。6.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又存在违法交易行为的房屋为小产权房,不列入此次集中处理的范围,但作为一项重要的专项整治工作,新区将在2019年5月底前研究处理办法。7.非临街商业用地自建房层高超过五层或建筑面积超过600以上的为超高超大建筑,不列入此次集中处理的范围,但作为一项重要的专项整治工作,新区将在2019年5月底前研究处理办法。8.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一律不能列入此次处理范围。各乡镇(场)要在启动“两违”处理前选择需依法拆除典型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建筑物,拆除后复耕。9.核心起步区的“两违”建设一律依法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涉及原乡镇(场)已收费处理的由乡镇(场)退回所收费用。10.原已审批的一户一宅、旧(危)房改建、拆迁安置需动工建设的建房户,必须重新向乡镇(场)提出申请,由“两违”集中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重新现场核实,经批准后方可挂牌建设。11.申请新建审批的精准扶贫户、拆迁安置户、危房改建户、无房户由乡镇(场)按申报程序组织材料上报审批。12.原已接受处理但接受处理标准与此次集中处理标准有差距的“两违”建筑。凭缴款票据到乡镇按此次集中整治标准补足差额部分(2017年集中整治已按标准缴清税费和罚款的除外)。13.新增一户一宅由乡镇(场)按轻重缓急提出意见报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审批。14.凡取得批准的各类建设必须提交设计施工图纸,统一外立面,挂牌按批准图纸施工。15.“两违”建房户自愿拆除违法用地上的违规建设,将土地退还集体。经“两违”办组织人员核实后不进行处罚,同时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新区启动“两违”集中处理时拨付各乡镇(场)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2019年2月中旬召开“两违”集中整治总结大会对督查核实辖区“两违”处理及应拆即拆双到位的乡镇(场)按各乡镇(场)实际处理总收入金额的40%给予奖励,村委会按总收入金额的15%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集中处理任务的,“两违”集中处理领导小组将通报批评,取消该乡镇(场)的奖励,并限期处理到位。17.在集中处理“两违”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集中处理原则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对经查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人和事。推荐阅读来源:东临新区发布编辑:万海燕 值班主任:洪蓓监制:陈细勤重磅!东临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全面开始!这些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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