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州市高速公路路桥安全,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广州市交委执法局持续加强对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各类违法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
东南西环荔湾区海南街段
执法人员前期调查,发现该处桥下共有18家租户,存在大量搭建简易板房设施,堆放集装箱、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现象违法占用桥下空间面积约11000平方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经执法人员现场教育及责令改正,桥下租户已经搬离
现场
正在逐步拆除搭建的设施,清空堆放的物品12截至目前
已清空桥下面积约8000平方米,预计8月上旬完成该处桥下清理工作。
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段
执法人员前往该路段复查
清理前
清理前
清理前目前,当事人已按照责改要求,填平了景观池,拆除了埋设的排水管道,现场已恢复原状,清空桥下面积660平方米。
北三环白洞大桥桥下联合执法人员对擅自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
输共清空桥下面积200平米
市交委执法局将继续加强桥下空间治理工作,重点查处非法占用、搭建建构筑物、堆放杂物、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行为。
相关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