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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南京全城鸣笛默哀1分钟,上空禁止有飞行物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15-12-07   浏览:805次  

导读:随着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临近,12月7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对国家公祭日的当天活动安排告示于众。 据介绍,12月13日当天上午10:00将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之后,约10∶01,全市 ......

随着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临近,12月7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对国家公祭日的当天活动安排告示于众。

据介绍,12月13日当天上午10:00将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之后,约10∶01,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高速公路、绕城公路、城市高架、隧道除外)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公告还指出,在国家公祭仪式期间(2015年12月10日零时至2015年12月13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经政府批准用于国家公祭仪式活动、航拍、电视转播以及警务、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飞行活动的,不受本规定限制。

通告说,公安机关可以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及其起降场采取临时封存、封闭措施,或要求相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如在此期间,有市民发现违规升空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可以拨打“110”报警;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头条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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