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持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根据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
成都市住建局发布
《关于疫情期间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在住房限购审查中缴纳时间认定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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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保单位职工个人在2020年6月底前购房时,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供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未能正常显示1至6月社保缴纳金额的,视为连续缴纳,其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2
参保单位职工个人在2020年2月至6月购房时,参保单位享受阶段性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提供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中单位缴存金额为“0”且个人金额已缴存的,其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3
参保单位职工个人在2020年7月至12月购房的,企业和经营主体与市级或各区(市)县社保局签订缓交协议缓交社会保险费的,缓交期间视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注:本通知与成住建防疫发〔2020〕28号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广大购房群众注意啦!
今天起
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换新地址了
(只是位置迁移,功能和操作无变化)
新地址:
Step 1:进入成都市住建局官网
Step 2:点击网上政务大厅
Step 3:点击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
Step 4:点击购房者入口进行登记
为方便购房群众办理业务
并提前适应有关变化
5月21日至5月31日为业务办理过渡期
期间在成都房协网站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均可进行购房登记
不过
6月1日起
成都房协网站
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将停用哦
原标题:《担心社保缴纳时间影响购房资格?最新通知来了》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