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信息港展会大全

【关注】今年辽宁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0-01-22   浏览:500次  

导读:1月21日,记者获悉,辽宁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实施意见》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加 ......

【关注】今年辽宁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1月21日,记者获悉,辽宁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实施意见》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招生入学管理,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实施意见》规范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年度检查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县(市、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在本市域内招生。

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空挂学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

在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对电脑派位招生入学等全程监督

《实施意见》强化督导检查,严惩违规行为。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监管,对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工作过程等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未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面临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和沈阳市第二中学 明年起实行招生指标到校政策

1月2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自2021年起,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和沈阳市第二中学实行招生指标到校政策,每所学校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实现全覆盖。

辽宁高考加分政策有变

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逐步取消地方性加分政策

1月21日,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了《辽宁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辽宁将遵循“从严控制、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进一步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逐步取消地方性加分政策,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进一步促进公平公正。

【保留部分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烈士子女考生资格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确定。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以上考生资格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确定。

【调整部分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三侨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项目。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生)和台湾省籍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侨生”加分资格名单由省侨办提供,台湾省籍考生加分资格名单由省台办提供。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喀左、阜新、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由省公安厅组织各市审核确定,并反馈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调整部分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为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明确“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以下简称“双语”考生)高考加分项目为地方性加分项目。从2020年高考起,“双语”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面向辽宁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双语”考生加分资格由省教育厅审核确定。

【调整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调整“见义勇为”加分项目。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参加高考,现行“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政策保留至2022年高考,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有关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负责。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樊华

原标题:《【关注】今年辽宁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赞助本站

人工智能实验室

相关热词:

AiLab云推荐
推荐内容
展开

热门栏目HotCates

Copyright © 2010-2024 AiLab Team. 人工智能实验室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公司动态 | 免责声明 | 隐私条款 | 工作机会 | 展会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