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保障过渡期间云南省高速公路等线性基础设施用地,日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高速公路等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关事宜协调会,邀请省交通运输厅、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及80余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参会。
会议通报了已报自然资源部、省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的江底至召夸等26条高速公路有关情况,其中24条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4条高速及铁路项目清单
1.江底至召夸高速公路
2.保山至泸水高速公路
3.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
4.景洪至勐海高速公路
5.那洒至广南(云南省高速公路网S19广南至兴街高速公路广南至那洒段建设项目)
6.彝良至宜宾(宜宾至昭阳区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
7.勐腊至勐满口岸高速公路
8.腾冲至猴桥高速公路
9.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
10.云南昌宁至保山高速公路
11.武定至倘甸至寻甸高速公路
12.宾川至永胜(华坪至丽江高速大理连接线)
13.昭通至镇雄(渝昆新复线昭通至泸州高速公路彝良至镇雄段)
14.威信至镇雄(宜宾至毕节高速公路威信至镇雄段)
15.东川格勒至巧家葫芦口(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蒙姑小江口至葫芦口段工程建设项目)
16.东川至格勒高速公路
17.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
18.镇雄至赫章高速公路
19.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建设项目
20.泸西至弥勒(弥勒至泸西)
21.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
22.南涧至景东(省高网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南涧至景东段)
23.文山至马关高速公路
24.鹤庆至关坡高速公路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以上24条高速公路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尽快编制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并于10月30日前报省自然资源厅;对正在组建上报用地审批和报部用地预审的项目,要求核实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陆续编制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
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
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工作
全力助推高速公路“能通全通”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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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了《云南省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编制指南》,指导重大项目做好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
组织专家对24条高速公路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进行了审查;
将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等7个已报自然资源部审批的高速公路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意见上报省人民政府;
抓紧办理其余17个高速公路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意见,尽快出具论证意见,随项目用地报件一并上报省人民政府。
今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做好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指导服务工作,全力推进项目用地尽快获批,保障过渡期间云南省高速公路等线性基础设施用地,确保高速公路“能通全通”。
来源:云南发布、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原标题:《涉及多条公路铁路!云南开展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