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酒后禁驾”观念
已深入人心
对酒驾、醉驾的处罚
也越来越严厉
但是仍有些驾驶人
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触碰法律底线
近日,省会交警就查获了一名遇到交警检查想要逃跑的驾驶人↓
10月10日晚,石家庄市桥西交警大队九中队民警在红旗大街南二环附近开展酒、醉驾查处专项行动……
22时10分,一辆车牌照为冀A9W***的白色轿车沿红旗大街由北向南缓缓驶入民警的视线,该车驾驶人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猛踩油门,加速从车流中驶出意欲逃遁。
民警见此情况,迅速反应,使用阻胎器,该车左前轮瞬间被破胎,但该车驾驶人仍加速逃跑,在连撞三辆车后,右转沿南二环由东向西行驶至石铜路口时,由于左前轮已被破胎,方向全无,该车冲撞上了桥下的安全岛。眼见车辆无法行驶,车内四人立即下车,向着不同方向逃跑……
民警一直沿途搜索该车行驶轨迹,发现该车被迫停下后,车上四人分头逃跑后,民警分别从某家具城、女卫生间等地方将车上四人一一抓获。
经民警询问,起初四人均不承认自己喝了酒,也不交代谁是该车驾驶人。在民警耐心地说服教育和证据面前,四人均承认自己喝了酒。民警依法扣留车辆,并将四人带至医院抽血检测。随后,民警调取沿途监控比对,最终确认该车驾驶人为宋某某。
经检测,该车驾驶人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2.94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日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必考重点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一次酒驾就可能引发严重交通事故,请驾驶人自觉拒绝酒驾!
河北交警交规小黑板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