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5日电 (龚宸芫)中新经纬5日获悉,在202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CEO何小鹏聚焦人形机器人、低速无人驾驶、智能驾驶保险、低空经济四大领域,提交4份建议。
“随着人形机器人从‘动起来’到真正‘用起来’的跨越式发展,其应用领域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广阔前景,甚至在未来5到20年,有望成为与新能源汽车具备同样潜力的巨大赛道。”何小鹏认为,在此过程中,应借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早期的市场培育和推广经验,通过市场推广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加速人形机器人市场的培育和需求潜力的释放。
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CEO何小鹏。来源:受访者供图
对L3级别人形机器人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何小鹏认为,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针对机器人产业和具身智能领域的技术突破与发展目标,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关键技术研发不断取得突破,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应用场景逐渐明晰。此外,众多知名企业纷纷入局,为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发展按下“加速键”。
在何小鹏看来,机器人可分为五个智能等级,即L1级(完全由人控制)、L2级(基础辅助智能)、L3级(具身智能和训练监督)、L4级(自成长智能)和L5级(完全自主智能)。
“当前,人形机器人产业正朝着L3级迈进,这一阶段的机器人能够在大量场景中独立运行,但在复杂情况下仍需人工监督。”何小鹏预计,到2026年,具备L3初阶能力的人形机器人将进入适度规模的商业化量产阶段。
对此,何小鹏建议,可针对当前智能化程度高、AI能力强且具有较高端价值的L3级别人形机器人,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加速人形机器人商业化普及和规模化增长。
开展停车场低速无人驾驶试运营
除了热议的人形机器人,何小鹏认为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同样值得关注。
何小鹏表示,近年来,随着相关企业的积极布局,中国无人驾驶技术正在不断壮大,并将逐渐成为改变未来出行方式的重要力量。在低速自动驾驶领域,特别是停车场景中,中国已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和应用条件。
为此,何小鹏建议,在整车硬软件条件具备,并且云端可安全监管的情况下,允许开展停车场无人驾驶低速泊车和低速取车的能力评估和试运营。
“参照汽车远程升级(OTA)备案管理模式,在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前提下,经工信部审批备案后,导入或推送无人驾驶泊车功能,从而提升消费者‘最后100米’的出行体验。”何小鹏表示。
在他看来,通过限定场景的无人驾驶先行开放,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适应和认同的过程,实现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混行的软着陆。同时,通过审核备案和批量推送的探索,不断优化相关标准,积累管理经验,推动无人驾驶技术产品商业化落地,实现从低速到高速、从封闭到开放的逐步发展。
与智能驾驶功能配套的保险体系,何小鹏认为也需重点关注。
“汽车产业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正在推动智能驾驶技术从辅助驾驶向完全自动驾驶迈进。然而,这一技术变革对智能驾驶保险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何小鹏指出,智能驾驶保险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驾驶主体由“人”向“自动驾驶系统”转换,但适配的保险产品空白,责任认定模糊,使得驾驶员对于使用智能驾驶功能带来的事故赔偿责任认定心存疑虑,阻碍了智能驾驶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面临保险精算模型重构、风险评估难度增加和费率制定困难等一系列问题。
对此,何小鹏提出两点建议:第一,行业主管部门应完善事故责任认定体系,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工作,明确不同级别智能驾驶汽车在事故责任中的划分原则,制定具体的事故责任认定边界与统一标准,以避免责任认定的模糊与争议。
他还建议,出台针对智能驾驶保险的具体指引、技术标准等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为保险公司、车企等相关主体开展智能驾驶保险业务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从而规范智能驾驶保险业务的发展,让大家都有保障敢于智驾,实现智驾平权。
第二,鼓励车企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发适配产品。通过紧密合作和数据共享,充分考虑不同技术路线下的风险特点,开发出与智能驾驶实际风险相契合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障范围,把智能驾驶保险和车险结合起来,切实消除用户的后顾之忧,进一步释放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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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