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永群
如今在深圳,如果你搭乘一辆出租车,它的驾驶座上可能没有司机。
8月1日起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以上道路行驶;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条例中的这个“智能网联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
简单来说,也就是完全自动驾驶的汽车可以名正言顺地上路行驶了。据媒体报道,目前在深圳市福田区,自动驾驶出租车已经有超过200个站点,每天在外运营和测试的车辆有70台左右。
自动驾驶,一直是汽车产业发展的热门话题。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我们常见的自适应巡航、自动泊车等都属于比较低级别的自动驾驶。根据国际上权威的划分标准,自动驾驶分为L0-L5六个等级,L0是人类驾驶,自动化程度依次递增,L5是完全自动驾驶。
谈到高度或者完全自动驾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问一句,没司机你敢坐吗?的确,乘坐自动驾驶汽车意味着将自己的安全交给各类传感器和处理器,这背后是对于技术的信任。自动驾驶是信息通信、人工智能、数据物联网等多个领域的协同创新,同时它也依赖海量数据样本进行不断学习,多多开上道路行驶对技术发展至关重要。
资料图:无人驾驶汽车
深圳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从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数据保护、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全链条,对智能网联汽车进行立法规范。这样的先行先试,将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刺激技术创新,也将给乘客带来对自动驾驶的更多信心。
一直以来,关于自动驾驶的争议始终存在。其中,交通事故中如何认定责任、乘客的数据安全怎么保障等都是讨论的焦点。深圳的《条例》对此有了明确规定,简单来说,如果有驾驶人,那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理;如果是完全自动驾驶,没有驾驶人,那就依法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如果交通事故是因为汽车存在缺陷,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上,《条例》也明确,要确保网络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和可用性,防止网络数据泄露和被窃娶篡改。
深圳的先行先试意味着一种探索和创新,接下来的细则和落地则是一个新的考验。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的建设、具体场景下的事故处理、救援服务等问题都需要逐一解决。
在创新与松绑之时,安全也需要进一步被强调。在交通中,人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最近,林志颖驾驶特斯拉的车祸也又一次引发了大家对于自动驾驶安全性的讨论。理论上来看,自动驾驶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司机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失误等人为因素的干扰,保障交通安全。但现阶段在技术和硬件并未完全成熟之时,我们还是要保持审慎。毕竟,研究自动驾驶是为了提升交通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在监管中还是要牢记这一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