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陈能华建议,将人脸识别设备应用的审批和监管职责纳入公安部门管理范围,防止非法滥用。
陈能华表示,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采集人脸识别数据。这些数据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会带来安全隐患。根据民法典以及《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陈能华建议,将人脸识别设备应用的审批和监管职责纳入公安部门管理范围。除了法律规定的安防应用以外,任何单位、个人在使用人脸识别设备前应主动申报,由公安部门依法审批与监管;制定《生物信息保护条例》,明确界定设备及数据主管部门职责、管理权限、资质要求等;公安部门对审核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要求限期整改,对未经审批擅自安装设备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设备拆除及数据销毁。同时,清理电子政务平台人脸识别认证安全漏洞,提升系统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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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