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林长制是党中央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市规划资源局扎实有力推进林长制见行动、见成效。截至10月底,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共计林长7500余名,提前实现既定目标。
天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全市实行市、区两级“双总林长”,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保护长效机制。各区积极落实林长制,目前全市各区均已印发方案,16个区共设有区级林长236名、乡镇(街道)林长1937名、村(社区)林长5300余名。同时,建立沟通机制,以市级林长联系点督办检查为抓手,细化了协商机制、智慧林长平台建设、配套制度建设等内容。建立全市协作联络沟通机制,15位市级林长分别对口联系全市16个区,12个协作单位作为“纽带”,积极发挥协调沟通作用。天津加快城乡一体化推进。市规划资源局与市城市管理委密切配合,结合各自管理资源特点制定管理清单,研究城乡一体化推进落实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和园林绿化资源的主体责任,实现全市每一株树均有“长”,切实做到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