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日前公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以强制个人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发展,应用场景越来越多样,软件登录、移动支付、购票进站、门禁系统……在人脸识别技术带来方便的同时,关于人脸等生物信息的隐私及安全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南都民调中心曾于去年8月发起相关调查,结果显示:超七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较为安全,但仍存在信息被盗用的隐患;为避免潜在风险,近五成受访者使用前会仔细阅读服务协议,超六成受访者会设置手机等设备权限来防止信息被盗用;受访者认为应该通过完善相关法规、限制使用范围等方式规范人脸识别技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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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九成受访者使用过人脸识别,惯用生物识别的比例高于传统密码验证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逐渐成熟与应用普及,人们对其接受度也有了明显提高。调查中,超九成受访者使用过人脸识别,其中46.39%的受访者表示经常使用,25.81%的受访者有时使用,从未使用者仅5.38%。从不同性别来看,男性受访者更经常使用人脸识别,经常使用的比例达54.74%,女性该比例为39.89%。从不同年龄来看,90后受访者经常使用人脸识别的比例略高于其他年龄段。
问及在哪些场合使用人脸识别时,过半数受访者表示在日常购物支付和高铁地铁购票/验证时使用,分别占比54.38%、52.76%。此外,银行/金融账户验证、手机解锁,办理政务服务等也是超三成受访者应用人脸识别的场合。
对于受访者而言,日常生活中最惯常使用的身份识别方式是指纹识别,其次是人脸识别,二者分别占34.87%、31.34%,而以传统密码识别为主的受访者占24.12%。可以看出,通过生物识别方式验证身份的方式已逐渐取代传统的密码验证方式。
问及人脸识别的优点,超七成受访者表示人脸识别技术使用方便,占比70.66%。此外,检测快速、安全性高、操作简单也是受访者认为的重要优点,分别占比56.07%、47.31%、47.16%。人脸识别的确带来不少便利,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45.01%的受访者表示戴口罩或墨镜时很难识别出来,还有44.39%的受访者表示在使用过程中人脸识别时存在识别速度慢,准确率低的问题。
多数受访者认可人脸识别的安全性,但仍担心可能存在信息盗用等隐患
调查中,超七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安全,其中认为非常安全的达到了33.87%,认为比较安全的有37.97%。另有17.67%的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安全性一般,认为不安全者仅一成。
总体来看,受访者对人脸识别的安全性有较高的认可,但不时曝出的新闻仍让不少人担心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调查中,有超七成受访者认为可能存在犯罪分子会利用该技术制造违法软件的隐患,占比70.97%,还有68.82%的受访者担心自己的人脸信息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用。此外,受访者认为还存在有网络虚假信息增多、人脸信息被非法贩卖等隐患,占比50.08%、50.38%。
面对人脸识别技术可能存在的隐患,超九成受访者会采取一定防范措施。62.37%的受访者会设置手机等设备安全权限,51.15%的受访者选择只对部分可信平台开启识别。另外,还有49.31%和39.63%的受访者有用完个人信息马上删除原始照片、不把个人大头照上传到社交媒体等公开平台的习惯。另一方面,也有9.83%的受访者因为不知道如何操作,觉得麻烦等原因而没有采取上述措施来防止人脸信息被盗用。
受访者建议通过完善相关法规,限制使用范围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
总的来说,人脸识别技术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受访者普遍认可其安全性,但也看到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尽管多数受访者具有一定安全意识,但因为技术自身的风险和管理规范的漏洞,他们还是会面临自身人脸信息泄露或被盗的风险。据“新华视点”此前报道,一些网络黑产从业者利用电商平台,批量倒卖非法获取的人脸等身份信息和“照片活化”网络工具及教程,引发网友担忧。
面对这种情况,受访者表示,人脸识别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从制度规范的层面来调整。77.88%的人认为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完善公民生物识别数据的监管,其次是希望采取“限制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主体与使用范围”“使用该技术的机构或企业必须与用户签订使用协议”和“有关开发企业提升技术甄别手段,防止人脸信息被盗用”等措施提高人脸识别技术安全性的网民分别占70.97%、60.52%和54.53%;此外,还有33.33%的网民希望可以设立相关的维权投诉渠道,保障大家的权益。
此次征求意见稿也呼应了公众的期待,除了明确“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外,首次提出“平台规则、隐私政策制定或者对用户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修订,互联网平台运营者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行业协会互联网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让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收集个人信息用于个性化推荐时,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不得因个人拒绝提供服务必需的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干扰个人正常使用服务。
采写:南都研究员 文轶然 李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