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1岁企业家林文钦驾驶蔚来ES8汽车遭遇车祸不幸离世,将自动驾驶技术推向风口浪尖。事发后有网友称,“把命交给自动驾驶,我不敢。”
此次事故的最大争议点就是,车祸是否因为NOP(即自动辅助导航驾驶),而NOP是否又等同于自动驾驶?据林文钦治丧委员会负责人介绍,8月12日下午2时,林文钦驾车在沈海高速行驶中,启用了自动驾驶功能(NOP领航状态),事故发生时,车辆未能识别前方障碍物,因此没有启动制动模式,导致车辆撞上前方公路养护车。而8月15日,蔚来方面予以澄清称,目前我国是不允许自动驾驶的,NOP模式只是一种辅助驾驶功能,绝不能把NOP等同于自动驾驶。
尽管事故原因为何、怎样定责,还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但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却足以给我们敲响警钟,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动驾驶的安全性问题。当然,重新审视并不意味着“一棍打死”。对于自动驾驶等新兴技术,我们有必要摆脱“盲目崇拜”及“一棍打死”两种极端,学会正确、科学地认识它们。
按照专业人士的说法,根据专业分类,自动驾驶分为L1-L5在内的5个等级,而目前国内自动驾驶技术正从L2级向L3级升级。这意味着,自动驾驶技术确实处于飞速发展之中,但离成熟尚有距离。然而,对于新兴技术的“盲目崇拜”,却让部分消费者对自动驾驶技术缺乏正确认知,对自动驾驶出现风险的意识不足。这也与个别商家“混淆视听”的宣传有关。有媒体观察到,个别车企为了提高销量,往往将“辅助”驾驶与 “自动”驾驶的概念进行混淆,并大力宣传这种功能,以吸引消费者购买。而在消费者购买后又未完全尽到告知、提醒义务,让消费者在使用时很容易沉浸于自动驾驶体验中,而忽视“别让自己的双手离开方向盘”这一安全规则。
这些乱象已引起监管部门重视。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在自动驾驶安全方面明确提出,“企业生产具有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车辆功能及性能限制、驾驶员职责、人机交互设备指示信息、功能激活及退出方法和条件等信息”,“企业生产具有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汽车产品的,还应采取脱手检测等技术措施,保障驾驶员始终在执行相应的动态驾驶任务”。
监管的介入,无疑将推动自动驾驶步入规范轨道。而车企在自觉接受监管的同时,也应自觉为自动驾驶多加“生命安全锁”,因为任何技术的发展,都应以尊重生命为前提。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胡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刘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