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清白就人工智能算法的“公共性”应用谈其会产生一系列潜在风险
发布时间:2020-12-02 08:58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孙清白在《行政法学研究》2020年第4期上发表题为《人工智能算法的“公共性”应用风险及其二元规制》的文章中指出:
人工智能算法与公权力和商业平台的结合,使算法具备权力属性,是算法的“公共性”应用。人工智能算法的“公共性”应用会产生一系列潜在风险。为减少算法“公共性”应用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应当从技术规制和权力规制两个维度调整算法在公共领域的应用。技术规制策略包括明确算法监管机构、统一算法技术标准以及建立算法备案制度;权力规制策略则包括提升算法透明度、明确算法在特定领域的辅助应用地位以及确立算法问责机制。
(赵珊珊 整理)
责任编辑:冀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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