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脸识别第一案”之称的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案判了!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驳回郭兵提出的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逐渐成熟,它已越来越多地走进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过去能掌握人脸识别技术的组织只是少数国家部门和铁路、阿里等这样的大企业。但随着人脸识别的技术门槛越来越低,人们无奈地发现,“我现在连回小区都得用人脸识别”。“人脸识别第一案”之所以受到如此多关注,最关键的是人们越来越渴求知道人脸识别的边界在哪?谁有权去做人脸识别?
“人脸解锁”“刷脸支付”“刷脸进出”等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变得非常普遍了。由于立法滞后,在目前的法律中,人脸识别等还只能以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去评判。但它所承载的信息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了。你是谁、你住哪,你有多少资产、你喜欢去哪等等,人脸信息一旦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滥用,所带来风险是难以想象的。这张脸确实已经“丢不起”了。
保护什么,该如何保护?现有的法律已经不能有效地保护我们这张脸了。值得庆幸的是,前不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个人生物特征”纳入“敏感个人信息”范围,未来我们“个人生物特征”将变得更有保障。
从现在的情况看,即使方案通过,可能也只是个开始而已。“保守者”的担心其实也不无道理,一面是一张越来越“丢不起”的脸,另一面确是信息保护的不健全。几分钱一张的个人标准照说明,我们对这张脸的保护认识,真的远远不够,而需要保护的环节远比人们知道的要多得多。采集、识别、储存和使用等整个大数据流程之下,我们该如何保护“这张脸”仍任重而道远。
出品:中国城市报-观城者
作者:刘天瑞
图片源自网络
本版编辑:李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