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5 日,乐视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仲裁结果,要求其按照协议回购乐视体育股权,乐视在公告中表示,如果仲裁生效,最坏的情况是乐视需要回购金额超 110 亿元的乐视体育股权。
此前乐视体育融资时与投资方签订协议时,被要求如果不能按照商定时间上市,则乐视体育原股东需要按照协议价格回购乐视体育股权。
乐视认为该协议未经过内部审批,不应该生效,至于原因其表示: 乐视体育融资协议未加盖乐视网公章,且内部 OA 上未查询到相关交易的信息审批流程,在未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审批、审议、签署程序、上市公司未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背景下,时任管理层作为签订合同人超越代理人权限,其签订行为应不发生法律效力。
换言之,乐视将此责任归结到了时任管理层 贾跃亭身上,并且乐视同时强调 仍坚持并加紧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追讨债务偿还 ,将矛头直指贾跃亭。
5 月 17 日,据国内媒体报道,贾跃亭回复称:签约时正在出差,不了解细节,未在协议亲笔签字。
而乐视控股债务处理小组相关负责人称, 当时该回购协议没有经过乐视网公司流程审批、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长签字确认、乐视网公告等任何法定程序。当时乐视网董事长贾跃亭并不知晓此事细节,更没有在相关协议上亲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