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获悉,为确保长征七号火箭首飞任务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6月21日发布琼府〔2016〕62号《通告》,决定在长征七号火箭首飞任务执行期间加强所辖空域管理,禁止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通告指出,自2016年6月22日13时起至6月26日13时止,在我省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
通告申明,涉及轻小无人机、滑翔散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该类器材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通告要求,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文体、工商、气象、海关、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要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