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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记者”其实不是万恶之源 只是吃相太难看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16-06-19 08:54:00   浏览:2488次  

导读:文|李书航 提要:所谓每一个创业者都有被报道的权利指的不是一定要获得正规媒体的报道,而是将自己的存在告知潜在的消费者、员工和投资人。一个企业不能生的默默无闻,死的无声无息。所以,如果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的正规媒体不参与,而专门做创业公司PR的资讯...

“找记者”其实不是万恶之源 只是吃相太难看

文|李书航

提要:所谓“每一个创业者都有被报道的权利”指的不是一定要获得正规媒体的报道,而是将自己的存在告知潜在的消费者、员工和投资人。一个企业不能生的默默无闻,死的无声无息。所以,如果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的正规媒体不参与,而专门做创业公司PR的资讯出口又可以有固定的版面和曝光,不同分工各司其职,这本来应该是一个健康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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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找记者”这款应用一下子就火了,不过这样的火对于它的创始人和用户来说显然不是什么好新闻。我上一次看到“找记者”这款应用还是在今年4月,正是在某个我供稿的媒体平台上刊登过一篇关于它的文章,不过现在再回头查询,已经撤下。

在我看来,该媒体对创业公司按照其提交的资料报道,并不多加入记者的感情判断,以类似企业PR出口的方式经营,这也是一种实际存在的模式,和部分坚持新闻专业主义,鼓励揭露问题、揭发矛盾的媒体模式是并存的。甚至在同一家媒体之内,也会有不同的记者承担为媒体创收和树立影响力两方面的工作,两拨人看似仇敌,却可能坐在隔壁的格子间。

“找记者”的商业模式,是让我上面说的第二种——在真正媒体中从业的,本来应该多做事实报道,倾向揭黑报道的记者,不顾自己的职业道德要求,有偿为创业公司撰写稿件,并且发表在自己的口碑良好的正规媒体上。如果能够以正常的文章形式发布——而不是以带有明显区分的广告形式来发布的话,就可以算是任务成功,相应的报酬就会落入各自的口袋当中。按照网上揭露出来的报价单,1000块钱可以让一个普通记者写稿并且发到一家媒体,而最高的8000块钱是让资深记者写稿并且发布到20家媒体。

平台肯定要抽成,而且像这种客单数不太够的只能拿单价来凑,所以估计从中间抽成的比例也不低。如果写稿的跟渠道不是同一个人,那么记者的写稿费用还会被进一步摊薄,可能写一篇文章也就会获得两三百块钱的报酬,跟发布会红包比都要差一截。——当然了,说到红包,这又是另外一款拿不上台面的恶习。但是一旦从甲方转乙方,角色互换之后,刚刚走出媒体大门的记者转行做公关又不能免俗,总是会跟老板讨要更多的红包预算,也算是拯救一下自己的前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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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诞生“找记者”这种想法我觉得是一个很自然的向下滑坡的过程,科技创业行当之外的人看不懂事情的发展,只是单纯的看到有偿新闻,知道这是错的,因此开始了批判。这确实是错的,但研究一下为何最终过线,为什么会蜕变到这样一个地步,也是有好处的。

现在有点创业寒冬的意思了,人为催谷的需求正在回落到原点,所以媒体太多而创业者不够用。所以退潮时候,裸泳的“找记者”就被曝光了。但是在两三年前,正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得火热的那个阶段,创业大街上永远不缺各种各样过来创业的,这个时间段所有的创业者都需要机会曝光——不管是不是正规报纸、电视、网站。只要被人看到就好。

所谓“找记者”的创始人说的,“每一个创业者都有被报道的权利”,指的不一定是获得正规媒体的报道,而是将自己的存在告知潜在的消费者、员工和投资人。一个企业不能生的默默无闻,死的无声无息。如果你没有一个被曝光的机会,那么永远这些人都是在办公室里面闷头做自己的事情,做着做着就死了,也属于浪费社会资源。

所以当时有很多种不同的方法,让这些初出茅庐的创业者有机会展示。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天使汇的大屏幕,每个公司会有10秒钟的时间,在北京这个最新建起的地标建筑上展示一下自己的风采。而这一过程完全免费。之前的10秒钟比现在值钱多了,因为总理来过之后,一段时间之内创业大街就成为了北京一日游的观光景点,在逛完北大清华之后,要顺便的过去看一眼,当时的人流量和曝光量都要比现在高。

那个阶段有个专有名词叫“创业媒体”,门户还纷纷开设了创业栏目,做的都是同样的事情。那段时间一般都是简单搭个网站,或者是开一个微信公众号就可以了,“创业媒体”的记者们并不能申领新闻记者证,也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新闻记者。如果按照所谓公民记者或什么自媒体来算,他们并不受所谓“禁止发布有偿新闻”等新闻伦理的约束。

“创业媒体”也希望借着创业公司求报道的机会,给自己攒一些发稿量。况且对每一个新的创业公司的第一篇报道都是有固定格式的,我先不管你最后会做的怎么样,只要你刚出来的时候的报道,一定都是先把你的公司情况基本的介绍一下,把公司创始人经历,获得融资的规模,以及将来的打算都说一下。这也算是在纸面上的一场路演。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每一家创业公司在它的生命周期当中,至少都应该有一篇文章,描写他是怎样成长起来的,这一点都不违反新闻道德。相反,如果我们说只有有资格上报纸上电视的创业公司才值得被曝光——不管什么形式的曝光,那就是说明媒体充当了路演裁判的角色。而这个角色本来是应当由潜在的投资人、创业者或者用户来做裁判的,至少“创业媒体”作为这场“纸上路演”的主办方,并不能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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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新闻史,看看媒体的诞生,我们就能发现类似“创业媒体”这种服务的诞生是商业的本能。1851年保罗.路透设立路透社的初衷,是向用户提供伦敦和巴黎两地股票交易所的开盘价和收盘价。中国第一份华文商业报纸《香港船头货价纸》同样以刊登船期、船务、货价、行情为主。此后,也慢慢有了《申报》,有了《华盛顿邮报》,但始终提供解释性、深度、批评性报道,和提供交易信息甚至商业广告,都是可以并存的。所以你不能拿什么“客观公正”之类的要求来规范“创业媒体”。

本来“找记者”或同类业务,针对的就应该是这种所谓的“创业媒体”,而正规媒体本来就不应该使用这款应用,他们的报道范围也不应该是给创业公司做展示。有评家指出了几条常识:“新闻报道不是创业服务,媒体的价值不在于做PR服务,记者不是创业公司的文案写手”。诚哉斯言。但是,“创业媒体”其实正是创业服务,PR服务,文案写作和展示,顶着媒体的名字而不符合媒体的经典定义。

鉴于“找记者”这种应用的目的是将创业公司信息告知潜在的消费者、员工和投资人,一个比较正常的操作方法是,花钱购买媒体上的广告版面,来让这些软性的文章出现在媒体的广告位。媒体的广告部来尽到审核以及做广告特殊标注的责任。这种软性的宣传文章,现在已经在各大媒体广泛使用。

凤凰新媒体去年一次重大的升级就是推出了所谓软性广告,向广告主举的例子,是某牛奶品牌奶源产地的图集被放在了网站首页,看起来就像是一篇普通的新闻图片,实际上是赞助内容。现在只要我们点开一些媒体的公众号,看到同样的文章在上面标上“推广”两个字——或者有的时候根本没标注,但画风跟此媒体往日形象明显不搭,我们也会很清楚地知道这获得了厂商的赞助。

所以这个生态圈本来是可以做的,只不过“找记者”野心太大,而且想的太简单了,吃相太难看了。这个文章如果以推广的形式放在网站上,审核与标记责任是媒体而不是你的,没有人会说你。但是偏偏部分老板(需求方)不切实际地追求文章需要有正规编辑发在正规版面上,尽管从最终到达效果上没有区别。有一些老板对公关公司投放效果做审核,就是看有没有出现在部分新闻网站的域名,因此有些网站专门开辟了“商讯”栏目,发布根本没人点击的文章来满足这类老板的要求。之前打掉的一些有偿新闻案,很多也是发生在这样的场合。

正是这样贪得无厌的行为,导致了野心的膨胀,才导致了这次被曝光之后,大家谁都没得玩儿。实际上,对于厂商来说,他应该清楚的意识到,不管是放在商讯栏目还是网站首页,不管是标注了推广标记还是没有,你的文章所传递的内容本身,你的公司是否靠谱,你的商业模式是否可信,这才是观众/读者是否买账的一个终极判断标准。就算你铺天盖地的把文章铺满版面,最后没人买账那也是白玩儿。而就算是真正的广告,如果你用心去做或者是出奇制胜,广告本身难道不会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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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在未来,这种匹配创业公司与潜在的投资人、员工及用户之间的工作,依然会有不同的方面继续开展下去,而我对此的态度也是一样的。如果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的正规媒体不参与,而专门做创业公司PR的资讯出口又可以有固定的版面和曝光,“创业媒体”只提供信息本身,不负责信息的深度筛选判断的义务——仅仅到《广告法》规定的审核限度为止。而秉持新闻专业主义的媒体则承担了这种义务。这样两相结合,不同分工各司其职,就形成了一个完整且健康的生态。

很可惜,“找记者”就类似提供医药推广的百度一样。只要明确的标注信息,并且控制一些软文出现的比例,它就能够实现合法合规。然而它也是像百度一样,非常缺乏这么做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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