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价值不在于做PR服务,记者的身份亦不是创业公司的文案写手。如果将其角色混淆、转换,会让记者的身份和功能变味。
近日,一则关于“找记者”APP被关停的消息流传于诸多媒体微信群中。
该消息显示,由于某公司开发的“找记者”APP严重破坏了新闻宣传的正常秩序,甚至出现有偿新闻,目前有关方面正在协调关闭该平台,处理处罚相关人员,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该APP创始人伍王应证实了该情况。
“找记者”APP的业务逻辑并不复杂,类似于网约车模式。创业者录入项目资料之后,可通过“找记者”的微信平台一键呼叫记者。下订单后,平台通过撮合机制将订单推荐给合适的记者,记者们抢单。创业者确认抢单记者并付款到平台,之后确认稿件的交付和修改,最终平台根据创业者发稿需求推荐给各大媒体发稿。
这个想法本是不错的,通过互联网的手段,迅速地将文字需求者与文字写作者对接起来,实现供需双方的互利互惠。
如果说这只针对文案写手,PR高手,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找记者”平台的特殊之处在于两点:首先,服务提供者不是普通的写手,而是正规记者,是从事信息采集和新闻报道工作的人。
在中国,记者并非一个无门槛进入的职业。虽然“找记者”平台确实为记者提供赚外快的机会,但如何协调其在“找记者”平台上的工作和内容,与其供职媒体的工作和内容,是一个问题;如何看待记者的特殊身份,以及特殊身份的利用,也是一个问题。很多权责、利益的边界需要厘清。如果协调不好,就有可能破坏新闻宣传的正常秩序。
再者,“找记者”平台上的交易极易滑入“有偿新闻”的轨道。该平台的用户证实,在项目报道完成后确实会收到酬劳。而“找记者”本身也提供有偿发稿服务。
一旦有这种直接交易,记者不按照创业公司的要求来报道几无可能。即便记者在新闻媒体供职,受到层层监管,尚且发生“陈永洲事件”,我们很难想象脱离监管,记者直接奔着赚钱的目的为公司做报道,仍能洁身自好。这不是说没有这样的记者,而是这样的记者不适合在这样的平台生存。
某种意义上说,“找记者”平台的撮合机制,是将一些“潜规则”变成“明规则”,将有偿新闻公开化,将媒体、新闻、记者的身份和功能都搞变味了。
有偿新闻是新闻界的丑恶现象,无论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地区,都是公认违反新闻专业规范的现象。我国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都明确反对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严重地扭曲记者独立报道的立场,使之变成吹鼓手,严重违背新闻报道“客观、真实、公正、全面”的要求,使报道变成广告,甚至虚假新闻。这会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新闻报道不是创业服务,媒体的价值不在于做PR服务,记者不是创业公司的文案写手,将其角色混淆、转换,那么记者很快就会站在自己的对立面,从一个批判者变成一个谄媚者,由一个真实记录者变成一个虚假包装者。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下,各种行业、职业都被搬到互联网的创业设计之中,但并非所有的东西都适合拿来创业。我们不能因为法官会审判,就可以让法官私设公堂,赚取外快。新闻媒体行业亦是如此。
“找记者”这种项目存活这么久,居然还有人投资,真是整个业界的耻辱。
□西越(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