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程欢彦
通过指纹解锁功能,刘启趁同事顾某熟睡时顺利解锁了其手机,并更改其支付宝密码,从顾某银行卡中转走数千元。日前,上海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顾某依法批准逮捕。
曾偷偷留下指纹,解锁后转账
2016年2月的一天,刘启在网吧上了一夜网,凌晨回到暂住处。推开门,刘启看见室友兼同事顾某已经熟睡。刘启躺下,想到白天的时候自己的银行信用卡又发来催还款短信了,可是工资早已花光了,也没有任何存款。正在为还款发愁的时候,他瞥见了顾某放在床头的苹果手机,刘启心里一动,起了歪念。
原来,刘启去年拿顾某的手机玩时,在手机的指纹解锁功能里偷偷留下过自己的指纹,自己可以随意解锁并使用顾某的手机。
果然,通过苹果手机的指纹解锁功能,刘启顺利地解锁了手机。接着,刘启开始了“偷盗”计划。他点开了顾某手机的支付宝应用,想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顾某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里。
但是支付宝转账需要密码,虽然刘启不知晓密码,这也并没有难住他。他点进了支付宝的“找回密码”功能,支付宝向账户的绑定手机号发送了验证信息,刘启根据手机收到的短信,成功地更改了顾某的支付宝密码。
进入顾某的支付宝账户后,刘启发现其账户关联的是一张中国银行的卡。他尝试着从顾某的支付宝里向自己的支付宝转了35元。直接余额扣款,成功了,刘启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迫不及待的开始了第二笔,这一笔他转了1000元,直接从支付宝关联的中国银行卡里扣的款,刚转完,手机上就随即收到了中国银行发来的提示短信。接着,刘启又转了1800元,银行同样也发来了转账的提示短信。转完这三次后,刘启删除了手机上收到的银行信息,并把手机放回了原位。
四次偷盗转账近3000元
过了一两天,顾某依然没有觉察支付宝账户被盗。于是,两天后的深夜,刘故技重施,再次从顾某的支付宝内转出了60元。刘启将四次“偷盗”的近3000元钱通过支付宝提现的方式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内,并将其用于信用卡还款、购买手机以及交付房租等。
没过多久,顾某在使用支付宝转账购物时,被提示银行卡内余额不足。发觉异样的顾某拨打了支付宝的客服电话询问,被告知自己卡内的钱通过支付宝转到了刘启的支付宝内。顾某立即拨打刘启电话,问其是否偷转了自己的钱,刘启却矢口否认,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顾某报了警,刘启终于承认了自己的“偷盗”行为。刘启擅自使用顾某手机更改其支付宝密码,并以转账方式盗走顾某2895元,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日前松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