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P2P为券商客户提供融资,相当于券商为P2P平台引流,这一做法存在业务防火墙缺失的问题,而融资客户的融资投向不受约束,考虑到券商客户的特点,不排除资金投向股市,而这将演变为券商为客户变相提供场外配资便利。
本报记者 李维 包慧 北京上海 报道
随着P2P监管规则意见稿的问世,金融机构与P2P间的合作关系正在得到规范。
21世纪经济报道日前获悉,福建证监局(下称福建局)年前曾下发通知称,要求所辖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对P2P平台融资类业务进行自查。
该通知要求,各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P2P平台融资业务或为客户通过P2P平台融资提供便利,同时各机构应该认真对照自查,并于本月底前提交相关反馈信息。而在该份通知中,福建局还对市场中一只由券商、P2P平台、保险公司合作开发的小额融资产品进行了通报,而目前该项业务已被监管层叫停。
值得一提的是,券商、基金同P2P平台开展合作、下设P2P平台或对P2P进行财务投资的情况已不鲜见,而福建局的此次通知,或预示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同P2P的联姻模式或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与约束。
而亦有业内人士认为,传统金融机构并不应缺席对互金领域的创新与尝试,而监管部门则可对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禁止行为、适当性管理、风险控制等做出专门规范。
监管层叫停机构涉水P2P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日前获悉,福建局春节前曾在一份名为《关于对P2P平台融资类业务进行自查的通知》中对一家证券公司合作开展P2P平台融资产品的违规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福建局通报,该产品由券商、P2P平台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发行,通过P2P平台为券商有小额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融资。
不过,P2P业务并非为券商所主动架设,而券商方也仅负责借款人的风险评估、资信审核和融资业务的风控及贷后管理,具体的平台运营、管理、信息配对工作由P2P平台完成,而保险公司则为产品提供保险和受理投保服务。
证监局指出,该种模式下证券公司涉嫌向P2P平台提供客户信息、向客户推荐相关业务、监管客户有关账户、限制客户资产转移等违规行为。
“这种合作模式相当于风控、担保、运营环节都分离了,很多由一家公司完成的事,最后变成了券商、保险、平台三方流水作业。”北京一家大型P2P平台人士表示,“优势是可取所长,但劣势是一旦出现风险,三方的权责不容易划定,投资者遇到违约最先找到的是平台,而这种风险却可能向券商传递。”
“P2P为券商客户提供融资,相当于券商为P2P平台引流,这一做法存在业务防火墙缺失的问题,而融资客户的融资投向不受约束,考虑到券商客户的特点,不排除资金投向股市,而这将演变为券商为客户变相提供场外配资便利。” 在西南一家券商合规部人士看来,该类合作存在较大的合规隐患。
通报同时指出,福建局也对各类机构提出要求,并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P2P平台融资业务,或为客户通过P2P平台融资提供便利;同时各机构还应认真对照自查确认是否开展该类业务,并将自查结果于2月底前进行上报。
“如果自查存在开展相关融资业务的,应禁止新增客户并制定存量客户后续处理方案,同时将产品情况、业务规模、后续处置方案等形成正式书面报告上报我局。”前述通知称。
这意味着,证监类机构所开展的P2P业务及相关合作或将被叫停。而在前述合规部人士看来,监管层切断证监类机构同P2P业务的关联,有利于规范机构的客户管理,防范场外配资等违规活动再度重燃。
“随时贷”案例剖解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局所辖证券公司只有华福证券和兴业证券,但前述通报并未指明该券商所在地区。
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了多位P2P公司负责人,均表示没有听说过哪家知名的P2P公司有这种业务。
“这种模式看起来风险并不大,因为有股票资产作为抵押,不过可能涉嫌到券商没有权力冻结客户证券资产、监管客户证券账户等风险。对于地方监管层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暂停。其实该证监局的做法,有点类似于之前其他地方金融办的做法——暂停类似公司注册。”一位P2P公司总经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截至截稿,记者仍未能确定该通报中所指券商。
不过通报中所提及的由券商、P2P平台、保险公司合作开发的小额融资产品模式,事实上在券商业界确实存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获悉,同信证券从2014年起曾开展同类业务,而该业务于今年2月初已被相关方暂停。
据接近同信证券人士介绍,同信证券曾在2014年与P2P平台“赢众通”、众安保险三方共同合作开发出在线小额快速融资产品“同赢·随时贷”,在产品结构上,同信证券的角色是为P2P平台引流客户,而众安保险则为平台债权提供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当记者再度查找“赢众通”时,却发现该平台已更名,而新名称为“小赢理财”,在其官方网站所罗列的合作伙伴上,众安保险仍然在列,而同信证券的身影如今已经消失。
不过,记者发现“随时贷”的借款端口仍在对外开放,而同信证券、小赢理财和众安保险也出现其间。最新借款利率显示为15天-30天为6.8%,3个月为7.2%;但当记者点入借款后,却被告知“因业务发展调整,现暂停随时贷业务”。
同时,同信证券还对该业务叫停的后续操作进行了提示,例如提醒两融客户“确保普通账户为未还款本金的两倍,而信用账户资产不计入随时贷资产内”。
事实上,和同信证券一样,涉及P2P业务的券商、基金并不在少数,而如果在更大范围内执行新的监管要求,那么当前诸多机构所开展的P2P类业务或将受到影响。
仅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恒泰证券、天风证券、嘉实基金等多家机构均涉及类P2P的互联网金融业务。
例如先锋系不久前完成收购更名的网信证券,在更名之初就宣布同关联P2P平台网信理财进行战略合作——根据安排,网信证券完成开户后再开通网信理财账户并投资的,可领取相应的返现奖励。
而除合作关系外,另有部分机构通过子公司、二级子公司直接出资设立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展类P2P业务,例如天风证券旗下的“甜菜金融”和嘉实基金旗下的“嘉石榴”平台。
以恒泰证券为例,该公司就在通过旗下恒泰先锋投资有限公司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了类P2P平台“恒普金服”。
据恒普金融网站显示,该平台向投资者开放的标的金额在100万元-3500万元不等,且项目多为以上市公司为质押物的融资业务;起始投资金额也因不同项目存在差异,例如“新三板-枫盛阳-质押”项目的起投金额为100万元,而“新三板-硅谷天堂-质押”则仅为100元。
如果按照此次监管标准,上述模式或均将受到影响。不过,此次叫停究竟是否涉及福建以外的其他区域尚不得而知。
截至截稿前,21世纪经济报道尚未获悉除福建以外的其他省份也下发了此类监管通知的情况。
互金创新模式或承压
一位接近中证协的券商人士介绍称,该类监管事项通常派出机构会与证监会、协会保持一致,因此不排除这一监管政策已在更大范围内实行。
“派出机构的通知很可能是对上级监管部门意图的贯彻,所以这次叫停机构和P2P合作,很有可能并不止于福建剩叫停的逻辑也可以理解,P2P发了监管文件,而近半年来泛亚、e租宝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事件也层出不穷,如果放任机构同P2P合作,可能会让机构在信誉管理上受到影响。”上述接近中证协的券商人士表示。
事实上,监管层对于券商参与P2P的监管风向早已趋严。
2015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还曾向各家券商下发了《关于开展证券公司子公司参与P2P业务情况压力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统计子公司参与网贷平台(P2P)业务情况,并提交压力测试报告。压力测试报告需包括测试基本情况、风险评估分析应对措施建议等。此次摸底旨在落实证监会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风险压力测试工作的要求。
上述通知所涉及证券公司子公司包括证券公司的资管子公司、直投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P2P业务的方式包括投资P2P平台公司、设立产品对接P2P以及其他可能引发风险的参与方式。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一刀切地叫停金融机构尝试互联网金融业务也并不现实,理想的方法应当是在更高层面对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进行约束,并在可控范围内有序发展。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原因主要是金融遏制政策,监管层应该对金融机构涉水互联网金融创新进行更高层面的立规规范,控制潜在风险。”前述接近中证协的券商人士称,“但也应该明确合规标准,适当为该类业务模式留出创新空间,不至于出现一收就死的局面。”(记者微信:lw8346860)(编辑:巫燕玲、辛继召,邮箱wuyl@21jingji.com,xinjz@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