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苹果最近修改公司章程,允许长期股东提名董事会成员,成为最新一家推出该举措的美国公司。
周二,苹果在提交给监管机构的文件中表示,至少连续三年持有其3%或以上流通股的股东,有资格提名公司董事会成员。
今年,其它一些美国公司已同意采用新的“代理参与 (proxy access)”制,其中包括微软、办公用品零售商史泰博公司(Staples Inc)、折扣零售商必乐透(Big Lots)和怀廷石油公司(Whiting Petroleum)等。
“代理参与”制允许股东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自己的董事会成员人选,从而与公司提名的董事会成员人选进行竞争。
今年,美国有关“代理参与”制的辩论非常激烈。以纽约市雇员退休系统(New York City Employees' Retirement System)和美国加州公共雇员养老基金(CalPERS)为首的养老基金,在一些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提出了100多项提议,要求这些公司采用“代理参与”制。
苹果周二在一份监管文件中表示,根据该公司的新章程,一个最多可以有20位股东组成的团体,有资格提名其董事会最多五分之一的成员。
苹果董事会目前拥有8名成员,包括该公司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Tim Cook)和迪斯尼公司CEO鲍勃·伊格尔(Bob Iger)。
(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