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分层制度拟明年5月份落地之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综合事务部总监贾忠磊日前在“2015第一财经新三板峰会”上表示,新三板分行业审查指引也将于近期出台。具体包括进一步细化挂牌准入标准、推出挂牌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推出挂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试点、完善优先股体系实现优先股在新三板市场转让等。
不过,据接近股转公司的人士透露,鉴于目前条件的不成熟,暂不降低投资者门槛、暂不实行竞价交易。《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在贾忠磊阐述2016年股转公司着重推动的五大工作中,特别提出“将改革完善协议转让制度、进一步大力发展做市转让方式”,但未提及竞价交易。
差异化监管不能“一刀切”
贾忠磊表示,新三板挂牌准入标准将进一步细化,将制定分行业的审查指引。这一逻辑与新三板的分层管理制度一脉相承。
从本质上说,新三板分层制度就是针对海量挂牌公司和海量市场的特点,而对挂牌公司实施的差异化服务和管理。
截止到12月15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达到了4750家,此外,还有313家企业待挂牌。今年年底可达到5000家。而且,挂牌公司已经覆盖84个证监会行业分类板块,且所属行业范围比创业板更广。
若还实行一刀切的准入办法显然已不合时宜。
民生证券民生新三板研究中心乔誌东告诉记者,“一刀切”的准入标准不能很好地优化企业挂牌及相关监管,而因地制宜、分而治之的准入标准,将有助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根据自身不同的发展特征进行挂牌前的准备,能更好地为企业挂牌服务,也能方便监管部门实现挂牌的差异化监管。
从并购趋势上看,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发现,新三板上的并购已经从过去被动式的被并购,到现在主动式地去并购别人。2015年,新三板主动并购有169起,远远超过被动并购。
“融资的便利化,挂牌的相对确定性给新三板并购带来了机会。新三板市场化政策和灵活性也有利于市场并购的开展。”管清友预计,未来,并购制度政策也将持续完善,且审批更宽松、更灵活。
由民生证券、信永中和集团、新晖资本和大成律师事务所联手成立了并购新三板战略联盟。联盟将致力于为企业提供顶尖的资本市场一站式解决方案,并通过行业信息研究,主动寻求撮合并购重组交易的机会。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不降投资门槛
近期,证监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明新三板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发展方向,并“研究制定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挂牌证券的指引,支持封闭式公募基金以及混合型公募基金投资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
新三板挂牌公司九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九泰基金专户投资经理涂万春表示,“如果市场要壮大,无非就是市值壮大。市值有两部分:一是这个池塘要足够大,有足够的鱼;二是池塘大了水位要不断提升,只有这样市值基础才夯实。”
而壮大机构投资者新队伍也意味着,“鱼池”将有源源不断活水来。此前,市场上对于“降低投资者门槛”的呼声不绝于耳,其实满足条件的潜在投资者有很多。
上述《意见》提出,新三板将不断丰富多元化私募基金产品的同时,除了引导公募基金、QFII、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入市。这都将为新三板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活水”。
相比之下,私募基金就活跃得多。今年以来,总共有1680家挂牌公司完成了2630次股权发行,其中,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了交易的47%。
“挂牌之前,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老股东、股票、持有的市值被视作市场的底仓,各式各样的投资者是配置性的仓位,期限在1年到4年不等。如果想让市场活跃起来,功能齐备的话,还需要交易性的仓位,与市场上的做市商做对手盘,这是一个现实问题。”涂万春分析。
因此,公募基金行业都在积极推动公募基金入市管理办法尽早出台。据悉,今年年中,一些公募基金就申报过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方案,后来,因政策节奏不确定而放慢下来。
此外,坚持设立一个比较高的投资者门槛,现阶段暂不降低新三板投资者准入,是监管层统一的口径。
对此,据接近股转公司的人士表示,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微。大部分企业都处于成长期,有的可能更早,尚未盈利企业也很多。对于这样的中小微企业,虽然在其发展过程中非常需要外界资本的支持,来引导资本的市场化配置。但是,客观说,新三板市场很多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还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更多地依赖于其自身的发展,特别是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短期内,让挂牌企业实现盈利的大幅增长,在客观上讲也不大符合现实。基于此,监管层的意见是,暂不降低投资者门槛,暂不实行竞价交易。
在交易方面,当前新三板实行的是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方式,其中协议转让占绝大多数。
大成律师事务所常务委员、新三板市场委员会主任平云旺表示,随着明年分层制度的实施,市场流动性将显著地向最高层创新层集中,因此,创新层将会逐步达到竞价交易的市场基础,那么在合适的时机,在创新层引入竞价交易制度将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