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常鑫)海淀区某知名高校大三学生李某,与微信好友金某见面并发生性关系。李某以偷拍**视频为由欲敲诈勒索金某3000元。昨天记者从海淀区检察院获悉,目前,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海淀检方依法批捕。
今年10月,李某通过微信结识了受害人金某。几番畅聊后,两人相约见面。10月10日下午3时许,两人在海淀区文林大厦门前见了面,李某以“找个地方聊天”为由,带着金某进入了大厦。在电梯内,金某见四周无人,感觉不安全,遂要求离开。但李某强行将金某拖至大厦10层楼梯间内,并与其发生性关系。4时许,两人各自离开大厦。
当天下午5时许,李某频频给金某发送微信,威胁对方称自己在双方发生性关系时偷拍了视频和照片,如果金某不向自己指定的账户转账3000元,就将金某的不雅视频发布到网上。金某随后报警,李某很快落网。
经查,李某是江西上饶人,三年前考入北京市海淀区某知名高校。李某交代,自己以加微信好友的方式,以相同的手段与另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后向对方勒索现金,但未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