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360是否具备评级资格成激辩焦点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岳品瑜)作为“网贷评级第一案”,短融网状告融360的诉讼案昨日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公开审理。开庭审理持续近四个小时,由于案件复杂且之前并没有可参考的依据,法官并没有当庭宣判。在庭审现场,融360是否具备评级资格成为激辩焦点。业界普遍认为,该案的审理结果可能会对国内网贷评级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短融网与融360的评级纠纷可以追溯到今年2月。融360曾发布了两期网贷评级报告,先后将短融网评为C级和C-级,且在“网贷评级说明”中给出“C-级平台整体实力最弱,风险较高,投资需特别谨慎”的意见。
但短融网并不认可融360的评级资质及评级结果,认为融360的评级没有依据,对短融网的品牌和信誉造成损失。今年9月,短融网将融360告上法庭,希望融360立即停止对短融网商业信誉进行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请求判令融360删除涉案文章、登报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相关诉讼费用由融360承担。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融360是否有评级资格成为激辩的焦点。其中,短融网代表律师肖飒认为,融360不具有评级业务资质,其根据所谓评级标准对原告企业信用进行评价并公开发布,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肖飒说道。
短融网专家辅助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同样认为,评级很重要,且评级需要门槛,融360没有资质。
不过,融360的代表律师则认为,发布P2P评级报告为业内惯例,融360非首家不具有评级资质而发布评级报告的主体,被告发布网贷评级报告仅为投资者提供参考借鉴,无需具备信用评级资格。
融360专家辅助人表示,融360网站评级并不是信用评级,融360可以进行网贷评级,目前没有明文规定要求评级必须具有资质,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
纵观整个行业,虽然监管细则还未出台,但做互联网金融评级的机构并不少,其中包括专业评级机构如大公国际,也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比如融360、网贷之家、网贷天眼等,更有以社科院为代表的学术机构,甚至还有部分媒体。
实际上,目前网贷评级行业还属于监管空白。虽然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但此文件的细节仍未完善。
短融网CEO王坤还认为,融360在两份评级报告中对原告的评价毫无事实依据,明显属于诋毁原告商业信誉行为,造成原告商业信誉及经营收益遭受严重影响。
融360方面则认为,针对短融网搜集的相关信息,证明被告对原告做出的评价是依据市场公开可获得的信息,来源合法确凿。而杨东表示,金融领域是国家特别管控的领域,针对金融领域发布言论应当特别谨慎,言论发布者不仅应当遵守一般的言论规范,更应该把握国家对于金融的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