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1月21日发表刘红的题为《大数据:第二次数据革命》的文章:进入信息化时代,大数据引发了第二次数据革命,它不仅改变着科学研究范式,实现社会科学研究的定量化,也将促使经济、社会、军事等所有社会领域产生巨大变革。
随着科技的发展,数据的形式和内涵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除观测数据、实验数据、理论数据、统计数据、模拟数据等外,图、表、文字均被纳入数据行列,形成了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多元化数据形式。在科学研究方面,通过遥感装置、感应器、计算机收集数据或模拟方法获取的密集型数据,经过计算机软件处理,产生的信息/知识被存储在计算机中,形成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密集型科学,成为数据驱动科学的第四种科学范式。大数据突破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界限,实现了数据的可通约性,通过数据沟通了不同学科的资源。大数据对经济、社会、人类日常生活产生的影响不仅仅限于技术层面,对于管理理念、运作方式也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无论是“数据驱动的社会管理”还是“决策支持系统”,数据的获取和对数据的挖掘都至关重要,对收集到的各种数据,在后台进行分析,建立模型,利用云计算等计算手段,为制定政策、法律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在知识的演化过程中,数据既是产生信息、知识、智慧的基础,又同时贯穿于其中。进入信息化时代,只有实现大数据的共享和规范管理,才能破解这一难题。
在移动网络、云计算和其他技术的支持下,大数据迅猛发展,分析数据的技术不断创新,第二次数据革命悄然发生。大数据与任何一项新技术一样,在推动社会变革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风险,已经遍及科学研究、社会管理、医疗保舰商务智能等众多领域。因而,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伦理学和哲学反思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