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寄语|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版权制度的出现是创作者的福音,在作品的有形载体和现场表演时代,作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有效的。但是发展到今天的数字化传播和机械表演时代,作品使用都是“海量”和“即时”。权利人的权益不能实现时,除了抱怨社会意识不强,可能也应反思我们自己是否足够团结并采取强有力的统一步调。我期待着新的进步。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介:
一、概况: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宗旨是: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我国参加的国际著作权条约,本着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精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规范音像节目的合法使用,促进我国音像业及音像市场的发展。
二、协会的业务范围:
依法与会员签订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
根据会员的授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音像节目的使用者签订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费。
将收取的音像著作权使用费向会员分配。
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提供有关的业务咨询和法律服务,并向国家立法机关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相关建议,以促进我国音像著作权保护水平的提高,规范市场行为。
加强与音像节目权利人和使用者的联系,发布音像节目和有关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的信息;
开展其他与本会宗旨一致的活动。
三、会员:
协会实行会员制,凡是依法享有音像节目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与本会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成为本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