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8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当雅虎CEO玛丽莎-梅耶尔(Marissa Mayer)最近宣布取消雅虎的在家工作的政策时,她激起了人们的热烈讨论,并招致了人们的非难。在学术界,“在家工作”是一种委婉的说法,它实际上是指早班后回家吃午餐,读报纸,然后进行午休。笔者不愿看到任何有损这个神圣传统的事情。
但是,鼓励在办公室工作也有它自己的意义,特别是对像雅虎这样的公司。有些研究表明,在家工作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而另一些研究则表明,在知识密集型行业,员工们在办公室里随意的交流互动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
梅耶尔有权追求“在办公室工作”的目标,但是她用胡萝卜可能比用大棒的效果更好些。在办公室工作的“胡萝卜”就是给予员工减税优惠。
梅耶尔是从谷歌来到雅虎的。谷歌以其优厚的福利待遇而著称,包括免费食物和小吃、公司健身馆、带补贴的按摩服务、门房服务、公司医生、免费理发服务等等。
有些项目,例如免费或补贴性的干洗服务,对于员工来说明显就是应纳税的福利。其他福利,如公司健身馆,根据规定允许以免税的形式提供给员工使用。还有些福利,如免费工作餐,可能就是应纳税的项目,它们可能并不总是会被列为收入,但可能会成为国税局打击的目标。
免费工作不缴税是否合法要看提供该工作餐的目标是否是为了“方便雇主”。而且,它必须是为了无偿的商业目的,例如需要员工应付紧急情况或附近缺乏足够的餐馆。
从谷歌的角度来看,优厚福利的作用远不止是让员工幸福。令人愉悦的工作环境可让他们沉浸于工作中,并吸引他们在周末也到办公室来,甚至让他们的工作效率变得更高。免费的理发服务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员工离开办公室的时间。免费食物鼓励员工在一起用餐,相互交流想法,协同攻关项目。如果在公司吃饭等同于职工雇佣条件,那么这些工作餐可能被排除在收入之外。
税收政策的挑战是,很多福利对雇主有利,但也能给员工提供大量的不用缴税的个人福利。并非每次午餐谈话都会围绕工作来展开。为什么这是一个问题呢?因为对额外福利的逻辑就是为了横向公平。
假设亚伯在雅虎工作,每年收入15万美元,按照33%的有效税率,他需要缴纳5万美元的税款。而布里奇特每年收入12万美元,还能够享受3万美元的不用缴税的额外福利。布里奇特应缴纳的税款仅有4万美元(12万美元的33%)。这意味着,她缴纳税款要少1万美元(或20%),却能够享受与亚伯相同的经济补偿。布里奇特的福利是真正的补偿,而不是为了方便雇主,这是不公平的。
然而,要求政府打击优化工作环境的做法似乎也不近情理。考虑到创新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那些可促进交流工作内容的福利给予税收补贴似乎有些道理,尽管其中某些福利可能真的只是一种补偿。
财政部不是要求国税局询问额外福利是否是补偿性的,而是起草规则指导该机构排除某些收入项目和服务,例如工作餐、攀岩墙或桌上足球——如果这些项目在工作环境中消费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协作能力。一些日常的开支,如干洗服务,则仍应缴纳税费。
一个问题就是这种方法对于分配的影响:它主要帮助那些富裕的人。在硅谷,额外福利对于计算机程序员来说很普遍,但是笔者还没有听说汽车技工或看门人也有类似的福利。